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12 南京林业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浏览次数:35 次

一、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2021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具体以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我校总体招生计划数为准),录取的学生在南京校区学习。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备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一)竞赛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化学、物理、生物、信息学)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或者科技类、人文社科类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竞赛类项目表详见附件1

附件1:竞赛类项目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或组织单位

五项学科竞赛

全国中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数学会、省数学学会

全国中学生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化学会,省化学化工学会

全国中学生物理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物理学会,省物理学会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省遗传学会

全国中学生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中国计算机学会、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科技类竞赛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中国科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全国青少年创意编程与智能设计大赛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中国科协、中科院、工程院、白然科学基金会、周凯旋基金会、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领航杯”江苏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省电化教育馆

江苏省中小学“金钥匙”科技竞赛

省科协、文明办,省科技厅、省科学传播中心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

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学会

人文社科类竞赛

“七彩语文”杯江苏省“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

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业委员会

江苏省中学生阅读与写作大赛

省教育报刊总社

“领航杯”江苏省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

省电化教育馆

 

(二)学业优秀类:四星级高中及素质教育推进好、与我校人才培养有合作联动中学的考生高二、高三阶段有三次及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学生中前20%(含)。其他高中的考生,高二、高三阶段有三次及以上学期的期末成绩(含模考)综合排名在年级历史等科目类或物理等科目类学生中前5%(含)。

(三)思想品行类:高中阶段获得市级(设区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四)创新潜质类:对资源、生态及环境等我校特色学科领域具有浓厚兴趣、且高中阶段在国内外相关专业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经我校审查认定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需附详细资料说明或佐证材料)。

以上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三、招生专业

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详见附件2,考生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应符合填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

附件2: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招生专业(类)

选考科目要求

首选科目

再选科目

1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

历史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2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3

新闻传播学类(广播电视学、广告学)

4

风景园林

5

园林

6

城乡规划

7

英语

8

法学

9

能源与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物理

化学

(必须选考)

10

材料类(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11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12

轻化工程

13

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交通工程)

14

环境工程

15

林学类(林学、森林保护)

物理

 

 

 

化学/生物(选考其中一门即可)

16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17

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制药)

18

化学工程与工艺

19

林产化工

20

木材科学与工程

21

生态学

22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物理

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23

机器人工程

24

测控技术与仪器

25

自动化

26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

27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8

金融工程

29

农林经济管理

30

土木类 (土木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31

工程管理

32

测绘工程

33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嵌入式培养) )

3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35

电子信息工程

36

风景园林

37

园林

38

城乡规划

39

信息与计算科学

40

工业设计

41

家具设计与工程

42

车辆工程

以报名条件(四)“创新潜质类”报名的考生,填报专业限定在与其创新潜质相对应的专业。如填报专业与潜质不符,则不享受综合评价录取相关政策。
    四、报名办法

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需登录“综合评价报名系统”(https://bm.chsi.com.cn),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1.符合报名条件相关以及其他综合素质优秀的证明材料(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

2.教务部门提供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期末成绩汇总表(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

3.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4.《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签名后上传);

5.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6.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打印,须考生本人、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附件3:《报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可读,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报名测试费标准为60/生。

考生报名时,即在报名系统中自助缴纳报名测试费(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对照条件慎重考虑,缴费之后概不退款)。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4298:005818:00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视为初审不通过),并将考生初审情况折算为“初审分”(满分200分),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于525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按规定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65日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核安排

考核以综合素质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沟通表达能力、学习能力、综合素质与创新潜质等,“面试分”满分为200分。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保障考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我校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资格复审与面试等工作安排在613日,具体安排将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时公告。请考生报到前务必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b.njfu.edu.cn)。

(三)入选与公示

我校根据“学校考评分”的高低排序,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按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凡有举报并经查实,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六、综合评价与录取规则

(一)综合评价方法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文化分须达到江苏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我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分、学校考评分等维度进行多元加权综合评价,形成综合评价分,评价方法如下:

维度

分值

备注

高考文化分

750

高考文化分不进行折算,直接计入综合评价分。

学校考评分

400

学校考评分满分400分,其中初审分满分200分,面试分满分200分。

综合评价分满分为115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评价分=高考文化分+学校考评分。

(二)录取规则

根据进档考生的综合评价分及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综合评价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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